全校教职工:
现将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中小学 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全文如下:
为完善教师资格制度,健全教师管理机制,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我国将推进教师资格管理改革,《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发〔2012〕41 号)提出:“全面实施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制度”。按教育部的安排,这项工作将在试点的基础上在全国全面开展,今年我省已列入试点范围。为做好试点工作,根据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教师〔2013〕9 号),结合我省实际,我们制定了《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实施细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
本《实施细则(试行)》在成都市先行试行,总结经验后,2015年再选择部分市(州)试点,2016年在全省全面推行。
四川省教育厅
2014年 5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