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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成都市教育局《第九届“成都市 秀域美丽教师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文/行政办 编辑/魏永贵 时间:2021-04-15 浏览数:4728

全校教职工:

现将成都市教育局关于《第九届成都市秀域美丽教师奖评选工作的通知》(成教财〔20218号)转发你们,望各学校认真组织评选推荐工作,按照通知要求及时报送评选材料。

一、评选范围及评选条件

(一)在我市所辖十五个郊区(市)县边远乡镇条件艰苦的中小学,从事教育教学第一线工作8年以上的优秀教师;

(二)在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中表现优秀、个人教育教学业务能力有显著提升并且对当地教育事业发展有突出贡献的教师;

(三)严格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忠诚人民教育事业,认真教学、教书育人、教育成效显著,师德高尚的教师;

(四)热爱学生、关心学生,重视学生感恩教育和思想品德教育,并有针对性做好学生及家长的工作,家长和学生满意度比例达到80%以上。

二、评选名额   双流区推荐2

三、需要报送的材料

1.评选工作陈述报告(书面1份加盖公章、电子档1份)

2.评选过程图片资料(电子档1份)

3.候选教师汇总花名册(候选教师花名册新增注意事项:

任职学校的名称要求全称,必须与学校公章名称一致。主要事迹要求精简,必须在50字以内。书面2份加盖公章、电子档1份)

4.             候选人推荐表(书面2份,统一使用使用A4纸双面打印)

5.事迹材料(尽量简洁,篇幅不要过长,简明扼要 书面2份)

6.学校公示材料(书面2 加盖公章)

7.获奖教师满意度测评表(书面2份加盖公章、电子档1份)

四、截止时间
    2021430日前将相关纸质材料报送至双流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过期不报送,视为自动放弃。



成都市秀域美丽教师评选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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