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悠久的办学历史、丰富的办学经验
所在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3年市学科(技能)带头人、市优秀青年教师和市教坛新秀推荐工作的通知

文/行政办 时间:2013-06-03 浏览数:6447

各级各类学校、直属单位:

为庆祝2013年教师节,进一步激励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献身教育事业,积极投身于我县在中西部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奋力争创中西部教育强县的伟大实践。根据《成都市教育局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13年度成都市学科(技能)带头人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和《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3年度成都市教坛新秀和成都市优秀青年教师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我县开展成都市学科(技能)带头人、成都市优秀青年教师和成都市教坛新秀推荐工作安排如下:

一、 推荐名额

成都市拟分配双流县推荐名额为:

市评优

各学校(单位)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择优推荐,推荐总名额不超过1人,省级及以上示范校不超过2人,业绩不突出者不推荐。

二、推荐范围、条件及材料要求

详见附件。

三、推荐程序

第一阶段:宣传阶段

各学校(单位)通报评优条件和推荐程序,通过校务公开栏公示有关事项。

第二阶段:推荐阶段

各学校(单位) 根据推荐范围和评选条件,结合本校实际,科学制定推荐方案,方案经教职工(或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按民主、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推荐。

第三阶段:公示阶段

推荐结果在校务公开栏中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被推荐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政治面貌、现任职务、主要业绩,并公布双流县教育局监督电话号码:85811201、85822749。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由于时间紧急,请各学校公示后按推荐名额将推荐材料于6月7日前报双流县教育局人事科,逾期不报,作弃权处理。

四、精心组织,认真搞好评选工作

评优推荐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各学校(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严格把关。评选推荐工作要在广泛宣传的基础上,坚持实事求是、民主推荐、好中选优的原则,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充分听取广大教职工的意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增强透明度。按照条件,反复筛选,把品德好、肯干事、会共事、能成事、有真才实学的教师推荐出来,促进我县教师队伍建设,不断开创双流教育工作的新局面,提高我县教师队伍的整体水平。


焦点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