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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社】舞蹈社章程

文/双流中学 时间:2013-03-23 浏览数:8585

本社团日常规章制度如下几条:

一、课程期间,除该社团成员与老师外,其他人员不得无顾在舞蹈教室逗留;

二、禁止在舞蹈教室内吸烟、吐痰、乱扔杂物,注意文明用语及个人言行;

三、妥善保存个人物品,如有遗失,恕不负责;

四、场地的使用:不得随意带人上课,如需使用场地,必须事先与负责人说明;

五、社团活动和上课期间不得穿不便于活动的衣、裤、鞋,如:紧身牛仔裤、高跟鞋等;上课期间不得佩戴任何首饰,如:戒指、项链、手表。以免伤到自己和他人;

六、在舞蹈教室内不准打闹、追逐;请爱护室内一切设施设备,用完后将其设备放回原位;

七、上课与活动期间,不可早退、不顾缺席,如在上课或活动时迟到,应说明迟到的原因。因故不能来上课者,应事先向老师或负责人请假。每个到场人员都必须签到,不得代签,一个月请假不可超过三次。

八、上课时,要以认真、刻苦的态度对待,不可嬉戏打闹,不可做与上课无关的事;

九、参加学校里的演出时应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不得做有损学校和社团形象的事;

十、维护社团形象,在学习中生活中,社团成员要团结友爱、相互学习、相互帮助,以达到共同进步;

十一、坚持卫生值日制度,每天打扫教室,保持室内的清洁卫生,由社团负责人每天监督检查;

十二、成员必须遵守此规章制度。

双流中学舞蹈社

2012.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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