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教职工:
请家庭人均自有住房面积低于16平方米的教职工,到行政办公室领取“双流县教育、卫生系统住房保障对象调查表”(或在下载附件),于下周二前交回办公室。请相互转告。
附件:教育卫生系统住房保障对象调查表